2018泰康乐鑫是泰康人寿一款年金理财保障产品,只要一份投入,即可获得两笔现金流,并具有身故保障功能,那么2018泰康乐鑫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2018泰康乐鑫条款
1、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的投保年龄为0至59周岁。
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的24 时止。
3、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的一段时期,该时期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日数为准。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5、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每一保单年度,如果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向您进行红利分配。
6、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7、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您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80%,且具体的贷款金额以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为准。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0日。
8、保险责任
2018泰康乐鑫可提供特别生存金、生存金、祝寿金和身故保障。若合同生效第6年仍生存的,特别保险金的金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合同年交保险费乘以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若自合同第7个保单年度起至59周岁仍生存的,每年领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作为生存金,被保人60—105周岁,每年领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作为生存金。只要投保,每年均可参与泰康人寿的浮动红利分配,若存金、祝寿金、分红金可转入万能账户复利计息,保底利率是2.5%
其祝寿金的话,是按投保年龄来确定的,在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的,在66-75周岁,每年按已交保费的10%领取;若投保是年龄已满18周岁的,在80-89周岁,每年按已交保费的10%领取。如果不幸身故,则按(已交保费-已领祝寿金)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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