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生赢家作为一款年金保障产品,除了从第5年开始每年可领取生存金之外,每年还可参与公司利润分红,那么泰康人生赢家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泰康人生赢家条款
1、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日(含)至59周岁。
2、保险期限
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算。
3、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载于本合同的保险单上。若该金额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以最后一次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4、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5、保险责任
泰康人生赢家年金保险主要可提供生存金和身故保障,并自带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保费豁免功能。从第5年至100周岁,每年可按基本保额给付生存金,并且每年还可享受保险公司利润分红,若是生存金和分红不领取的话,还可转入万能账户进行二次增值,并可按需自由领取。
若不幸身故的话,还可按合同现金价值和所交保费-已领取生存金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金,若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一人时,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