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回购交易是国债现货交易的衍生品种,是一种以国债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预期年化利率(年预期年化利率)和期限,达成资金拆借协议,由此融资方(买方)以相应的国债库存作足额抵押,获取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 另一方融券方(卖方)则在此时间内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相应期限的国债抵押权,并于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应利息。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 (以券融资方和以资融券方)、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初始交易和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两次清算。
国债回购交易价格是采用资金的年预期年化收益率报价的,预期年化利率的高低直接反映市场资金的预期年化利率水平。考虑到回购交易的价格主要涉及初始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价格差额,因此回购交易中只对到期回购价格实行电脑竞价,初始成交价格一律定为100元。
在交易所行情显示中,只即时显示交易的到期回购价格的竞价结果,而成交量、成交金额,分别显示的是当日成交手数和当日实际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