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2025-04-2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该无异议函有效期为12个月,华强集团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截至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69.59%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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