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七大误区

佚名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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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居民理财需求的不断增长,银行理财产品便成为投资者,尤其是风险规避型投资者的首选。不过,在银行理财产品大军迅速扩张的同时,产品到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不达标”也成为投资者高频投诉的问题之一。但需要提醒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并非存款,其也存在一定风险。小编在此为投资者指出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中常见的误区,希望对投资者有所帮助。

误区一:银行理财产品不会“亏本”,肯定安全。

不少投资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跟银行存款一样,不会亏本,这种想法其实是存在误区的。归根结底,银行理财产品是金融投资产品,与储蓄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这些理财产品和股票、基金一样都是存在着风险的,即使是保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产品也可能存在着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一般来说,根据获取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可划分为保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理财产品、非保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理财产品两大类。

保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包括了固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理财产品和有最低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理财产品。前者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到期为固定的。以中信银行一款名为“新股申购理财计划9号A(增强型)”产品为例,在其说明书上就看到该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为中信银行委托中信信托设立的新股申购与信贷资产投资信托,与在银行存款最大的区别是存款是放在银行当然安全,而理财产品的钱是要交给其它机构进行投资当然就有一定的风险。并且理财产品大多有最低的投资金额如5万起步,增加的认缴金额还要是以1万元的整数倍开始。

误区二:预期最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等同于实际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很多投资者往往把“预期最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等同于其最终能够获得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因此,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一味追求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指标,而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如果出现最终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低于预期最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时,投资者便会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预期最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指的是在理想情况下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情况,这其中是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可能最终不能实现。投资者在阅读产品指南及条款内容时,须同时关注其中列出的较差或最差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情形。

误区三:没有手续费,可以省很多钱

比如打新产品,大多都没有参与费、退出费之类的,但是产品管理费是有的,部分银行也叫做产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费,这些都是在申购新股成功获得的净价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中提取的,有的为净价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18%,有的为20%。

误区四:只买合同上写明保本保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产品。

有的客户对理财产品合同中有关是否保本保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条款特别看中,认为这个要素最为关键。实际上这是不全面的,银行理财产品中大部分都属于不保本型,但是银行会通过各种保障措施,来保障产品本金和利息如期支付给客户。举例来说,D产品是某高速公路项目信托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有国家开发银行做后续贷款,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实际上该类产品反而比写明100%本金保证的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要小。

误区五:不敢买不写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产品。

有的投资者对合同上面写不写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很在乎,认为写了就一定可以拿到这样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实际上,有些产品的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如新股申购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可能产品合同上面写的只是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可能性较大的一个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区间,无法写明具体数字。举个例子,E产品是投资全球资源类基金精选配置的理财产品,合同上面没有写明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是因为该产品是创新类理财产品,并没有历史数据可以参考,但不代表产品设计有缺点,反而这类产品最可能是较快抓住投资机会的新产品。

误区六:在银行卖的理财产品都是银行发的。

在银行渠道里,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是银行自发的,但也不排除银行作为代理销售其他的理财产品。如某些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明确写着“银行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这样的声明。银行只承认是代理、委托关系,若出了事,它不负责。

误区七:销售的口头承诺可信

在不少银行,很多理财产品销售喜欢"报喜不报忧"的片面宣传手法,只讲产品的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和高流动性,而忽视产品的潜在风险,不少投资者对于销售的口头承诺是深信不疑,但往往最后容易出事。因此,投资者在购买产品之前要仔细研读产品的说明书,剖析其中的潜在风险,不能一味相信销售终端的口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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