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专门针对工商业办理各项有关投资业务的银行,投资银行的名称通用于欧洲及美国,它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业务主要有对工商企业的股票债券进行直接投资,为工商企业代办发行或包销股票和债券,参与企业的创建、改组、兼并、收购等活动,包销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的公债券,提供有关投资方面的咨询服务。有的也兼营黄金外汇买卖及资本设备或耐用品的租赁业务。
在我国没有直接以投资银行命名的投资银行,但是为数众多的证券公司实际上是金融中介机构体系中投资银行这一环节的主要力量,证券公司又称券商,经营部分国外投资银行办理的业务,因此有券商投资银行部。
存款货币银行习惯上称为商业银行,它们以经营存款放贷为主要业务,近年来业务范围扩大,经营有部分投资银行办理的业务,因此有商业银行投资部门。
总之它们干的事情都是一样的,只是所属不同。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
商业银行的投行部,侧重于债券承销,06年以前,这个部门的业务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三贷业务等等。商业银行的投行部一般归属在公司金融部下面,发起项目也是公司金融部来牵头。06年以后,商业银行多元化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从一级市场上分到一杯羹(毕竟利润丰厚),他们逐步将投行业务的重点从债券承销到资产管理的慢慢过渡。于是,开始成立专门的控股公司取得相应牌照来做现在我们意义上能理解的投行业务,如:发股票、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管理等。
券商投资银行部
券商的投资银行部则是个单独的部门,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的发行、上市的保荐与承销、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政权交易相关的财务顾问、债券自营交易、资产证券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银行间市场预期年化利率互换业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