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三个陷阱不要往里跳

佚名            来源:网络转载

  随着互联网理财产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的直线下滑,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从余额宝等各类宝宝大军中撤身,而随之受益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其实银行理财产品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权威和正气,有些不太为人所知的银行理财陷阱一旦遭遇,投资者将遭受巨大损失。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应该谨慎哪些陷阱呢?

  1、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不平衡支付

  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计算上,银行玩了两个花招。一是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并不等同于理财产品到期后的实际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不是投资者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一种保障,而是一种预估,而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往往被销售人员诱导成了前者。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有24款未实现预期最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这些产品也均为结构性理财产品;二是被没收的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既然有达不到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情况,当然也会出现超过乐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情形。此时,超过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部分不会摊给投资者,而是归银行所有。风险要自己承担,而利益确贵银行所有,这其中的原委听起来的确让人略感不公。

  2、募集期的隐性压榨

  银行理财产品的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募集期,募集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是不计入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时间的。此外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日和资金到账日期间也是不计利息的。这也告诉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用户,可以根据资金的流动性来决定购买日期,尽量减少由于募集期占用的无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天数。

  3、销售概念的误导

  投资者尤其是老年人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常常会受到销售人员的误导而买下来自身不想要的保险产品。银行职员经常会向客户推销保险,但却不跟您说是保险,而是说是理财产品或者是定期存款,然后最后送您份保险来混淆用户。这些保险虽然是在银行销售的,但是跟银行的存款预期年化利率是没有任何关系,而是根据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率计算利息。很多投资者粗心听了销售人员的“指导”直呼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