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以客户未到期的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用于质押的存单仅限于中国银行一级分行及直属分行本辖区内各储蓄网点所开具的定期储蓄存单。
贷款对象
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3、必须持有中国银行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如为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必须为本人名下的存单;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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