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用钱想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话,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提取:
一、本人办理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公积金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提取手续。
二、单位经办人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以及申请人提供的公积金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提取手续。
三、委托他人办理
被委托人携带自己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提供的公积金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醒: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就会根据资料展开审核,然后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若准予提取,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款项至职工名下银行卡里(申请人可于第四个工作日前往银行柜台或在ATM机上查询提取款项是否到账,若尚未到账,可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注意提取公积金必须符合以下几种提取情形之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5%-20%)的房租;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月冲或者年冲);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
5、外地户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重疾或遭遇灾难、事故);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9、户口迁移出本省;
10、出境定居(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
11、退休或者离休;
12、在职期间被判刑,刑满释放达法定退休年龄;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