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业性住房贷款转长沙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2、申请转贷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且公积金贷款次数未超过2次;
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产权明晰、足值,无债务纠纷、债权分割等情况;
4、借款人原按揭贷款还款情况良好,原商业贷款银行对提前全部还款无异议;
5、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记录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除了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银行卡、征信报告等基本资料以外,还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商业银行贷款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最近6个月的还款流水、贷款结清证明或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抵押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