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房贷退税金额,需要先通过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算出实际应纳税金额,再和上一年度预缴税款进行比较,计算公式为:年度已预缴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计算结果大于0则算出来的就是房贷退税金额。
举个例子:
假设某职工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为10万元,个税税率为3%,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费用一年总计1万元,个税起征点为60000元,在没有申报房贷抵扣个税前,年度已预缴税额=(100000-60000-10000)*3%=900元。
而若申报房贷抵扣个税则1个月扣1000元,1年就是扣12000元,个税应纳税额=(100000-60000-10000-12000)*3%=540元,再用年度已预缴税额-个税应纳税额=900-540=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