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又提又贷,是指公积金缴存职工既可以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出来支付首付款,又可以申请该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本来公积金又提又贷是不允许发生在同一套住房身上的,但有些公积金中心为了减轻购房者的首付款压力,于是推出了阶段性的“又提又贷”政策,即允许缴存职工在保留一定公积金余额的前提下,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然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在办理该套住房的购房提取。
比如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职工家庭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的,适用阶段性“又提又贷”政策,一手房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的入(出)库时间为准。贷款办理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借款人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留存12个月的还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