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交易规则整体延续新三板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停牌机制等其他主要规则基本保持不变,主要交易规则要点如下:
1、北交所投资者准入要求:个人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投资者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新三板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根据相关规则平移至北交所。
2、交易方式:北交所股票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交易方式。
3、交易机制:T+1,当日买入,下一交易日才可以卖出;100股起,可按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时,不足100股的部分应一次性卖出。
4、交易时间:北交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5、涨跌幅限制及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6、竞价交易的申报规则: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市价申报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最优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 ± 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7、竞价交易的临时停牌机制: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30%和60% 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 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8、大宗交易规则:大宗交易为协议转让,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 、13:00至15:30 ,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至1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