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带的材料主要有:
1.个人身份证;
2.公积金卡;
3.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用途不同,需要提供的文件自然也不一样: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和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收入证明。
7.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9.家庭经济困难,享最低生活保障或因重大疾病/事故致贫: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10.户口迁出本市:户口迁出证明。
11.出境定居: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12.离休、退休: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除此之外,还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具体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