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和失业保险金不一样:
1.申请条件不一样: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为2021年1月至 2022年12月(此处为长沙对失业补助金的要求)期间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或不符合 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且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且处于失业状态;失业前最后工作单位参保地为长沙;申请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申请时不属于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参加社保或已办理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失业保险金的参保条件为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
2.基本医保缴纳不一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并享受医保待遇,不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保保费还应当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个人可无需缴纳基本医保保费;
3.领取标准不一样:以长沙为例,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为,2022年12月底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以及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底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市本级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是2020年7月1日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除外);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参加失业保险,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未就业的人员,市本级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4.领取期限不一样:失业补助金可领取6个月,当月申领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 年但不满2年的,可领取 4个月;满2年但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满3年但不满4年的可领取8个月;满4年但不满5年的可领取10个月;满5年但不满6年的可领取12个月;满6年但不满7年的可领取14个月;满7年但不满8年的可领取16个月;满8年但不满9年的可领取18个月;满9年但不满10年的可领取20个月;满10年但不满11年的可领取22个月;满11年及以上的可领取24个月;重新就业后,若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时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