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前提是已经进行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如果被保险人在异地就医,需要提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备案或常住(驻)异地备案手续,且在异地二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之后才可以正常异地报销。
在异地就医之前,首先要向医保所在地的区县一级社保中心备案,职工医保以工作所在地为准,带好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填写好《异地就医登记表》。
备案之后,选择定点医院就医,看病才能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有的医院可以直接在医院大厅的人工窗口进行报销结算,如果是门诊费用都得自己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不同的地区报销比例和范围也略有不同,同省异地会以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为准。
如果异地就医没有提前进行备案,那么医保卡是不可以异地使用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