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新规交易规则如下:可转债上市首日采取57.3%和-43.3%的涨跌幅机制,次日起引入20%的涨跌幅限制。《交易细则》显示,首个交易日内,成交出现下列两种情形的,交易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第一,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20%的,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
第二,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的,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注意:新规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在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基础上,设置新老划断安排,强化投资者保护,也确保存量投资者继续参与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