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不可以同时享受,但是这两者可以合并。
失地养老保险属于国家对于失地农民的一种养老保障,其保费通常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缴纳,而职工养老保险则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或者由个人自行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但是,失地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即便同时交了,但是在享受相关待遇时,也只能享受其中的一种,而不能同时享受。
不过,失地养老保险其实是可以和职工养老保险合并的,只是各地的规定有所差异,但是一般是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合并:
1.参加的失地养老保险可以按照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六年;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根据其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来确定养老保障待遇,若两者相加满15年了,则可以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