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断交了及时补缴,但是又区分具体的情况,如下:
1、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是累计计算的,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到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中间允许有断缴。
2、领取失业金的职工是允许中断缴费的,其他中断缴费期间按照欠费处理,必须予以补缴。选择日后补缴的并继续缴纳,可以继续累积计算。
3、根据规定,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4、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5、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6、后续补缴养老保险需要缴纳滞纳金,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7、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灵活就业养老,因收入不稳定等其他个人原因中断缴费,有的地区是不允许补缴,有的地区是有相关政策可以进行补缴,也需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