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惠徐保报销方式为:
1.医保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报销,即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由徐州市医保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含大病保险起付线),和门诊按病种收付费时所使用的51种国家谈判药品在医保报销限额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在扣除年度免赔额1.9万后,可报销60%,报销限额为一百万;
2.医保外自费费用报销,在扣除年度免赔额2万后,可报销50%,报销限额为五十万;
3.纳入了江苏省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的被保险人,因为合理且必要的治疗而使用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规定的药品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罕见病用药保障资金、医疗救治、慈善援助等报销过后,剩下的需要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扣除年度免赔额5万后,可报销45%,限额为二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