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到异地办理方式如下:
省内转移:
从本地转移到外地,需外地人社保开具《接收函》,交到本地人社局,再由本地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后,将相关材料(参保凭证、接收函、联系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提交给外地人社局即可;
从外地转移到本地,携带本地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和接收函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外地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然后再将外地社保局开具的参保凭证和信息变更表交给本地社保局;
省外转移:
从本地转移到外地,养老保险需在本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需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需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再携带好和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和《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前往市人社局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从外地转移到本地,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好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在本地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填写好《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然后交给本地社保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