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和女职工已参加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则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后,当事人可携带好结婚证、社保卡或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前往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申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的,则需要填写好《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出院小结、新生儿出生证明等资料,前往当地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