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为: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是在职状态还是失业状态,只要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保并且按照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可以领取;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生育妇女,和用人企业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且在企业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保的期间生育的可以领取;
3.需要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保满一定期限的,比如部分地区需要连续缴纳满10个月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