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免收。
投资者如果不想交税的话,有两种方式。一是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卖出股票,而是持股期限超过1年。如果没有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卖出股票,建议持股1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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