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定向增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90”。《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上述“基准日”可以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资深安经理 在线
证券首席向经理 在线
证券刘经理 在线
资深文顾问 在线
资深汪经理
贴心姐姐 专业服务
资深经理小薇
低佣金 从业十年
资深肖经理
热心解答 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