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保存个人的信用记录期限不得超过5年,也就是征信记录会在产生5年之后删除。并且银行、第三方金融机构等都必须按时的上传个人的征信记录,那么用户可以通过上传其他的征信记录把不良的征信记录顶到记录最后。
在五年之内征信记录是不能被修改以及删除的,如果有疑问可以联系中国人民银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