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额付清基本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合同还具有现金价值的前提下,投保人可以按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等候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费,从而以同等的合同条件下减少保额。
减额付清说白了就是通过减低保额来减少自己的保费支出。一般它是针对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办理减额交清的手续十分简单,只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连同保单一起交至保险公司即可。
一般不主张投保人选择“减额付清保额”,相对来说不大划算。因为当投保人选择了此项功能,当保费到期又没有续交保费,保险公司会从现有保单中的金额余额进行自动缴费,相应的原有保额就减少了,直至保额为0,自然出险时的理赔利益所得就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