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理赔流程:
1、投保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带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农合本(即个人病历本)、住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等资料;
2、村(居)民委员会对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交意见进行民主评议;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将其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