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主、附属卡)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工作证明文件,如: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复印件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3. 财力证明文件,如: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或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或显示申请人姓名的银行代发工资记录复印件,或所得税扣缴凭证复印件,或自有房产证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