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向重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品。
2.出质人向贷款人提供质押存单的预留密码或印鉴,并办理质押存单的确认和登记止付手续。
3.贷款人对受理的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进行调查、审核,并进行审批。
4.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相关借款、质押合同。
5.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办理存单的登记止付手续。
6.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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