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并在贷款申请地有固定住所;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应在经营机构所在地有自己名下的经营实体和自己或配偶名下的住房,应在当地居住满一年,其授信业务仅限于房地产抵押方式。
(三)借款人品行良好,无违法行为,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当前无逾期,个人经营贷款及非个人经营贷款的逾期记录累计不得超过6次或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如征信纪录累计6次以上的逾期,或最高逾期期数达3期以上的,且非客户主观原因造成的逾期,可由客户经理写出书面逾期情况说明,经有权审批机构同意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