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聚宝盆保险产品组合计划包含了“聚宝盆年金保险(分红型)”、“财富赢家年金保险(万能型)”、“附加未来星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三种保险产品。
一、聚宝盆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保险责任包括:
1、祝贺金:在保险合同第五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给付一次祝贺金,祝贺金为每份人民币1,800元。
2、祝福金:自合同第五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8%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3、关爱金:自合同生效满 25 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者为准)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 18%给付一次关爱金,共给付6次。
二、财富赢家年金保险(万能型)的保险责任包括:
年金:自本合同第五个保单年度起,若被保险人生存,年金受益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年金。
保险公司将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年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或按约定的给付金额给付年金,若当年给付年金的金额超过已支付保险费的20%,则仅给付已支付保险费的20%,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三、附加未来星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责任包括: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大学教育金领取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金。
大学教育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大学教育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大学教育金领取年龄为被保险人18、19、20和21周岁。保险公司给付大学教育金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2、创业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10%给付创业婚嫁金,附加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