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况: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不同意发放贷款;
2、评估值在10万元以下的房屋,不接受抵押;
3、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满足恒丰白金卡及以上客户标准,且抵押物变现能力较强的可酌情接受;
4、对于借款申请人存在委托代理情况,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不同意发放贷款;
5、对于能够从贷款申请资料获知的借款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中,有进入戒毒所记录的,不同意发放贷款;
6、对于借款申请人的户口处于迁移状态,且无具体迁入地址的,不同意发放贷款;
7、以两套以上(含)的个人住房做抵押申请本贷款的,其中任一套房产的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原则上不同意发放贷款;
8、以一套住房抵押申请本贷款,抵押房产的建筑面积小于85平方米的,原则上不同意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