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是没有利息的,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次月开始计息。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1、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60%;
2、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为6.00%;
3、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为6.15%;
4、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为6.40%;
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6.55%。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本息和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人可从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款,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