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选择权具体在哪一章,得看相关规定文件哦。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内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里,第一章总则对现金选择权业务的规范依据、适用范围等做了说明,像其第三条就明确了现金选择权的定义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对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0号——现金选择权》,里面也有关于现金选择权的详细规定 。
现金选择权通常出现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并购等特殊交易中,这属于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范畴。它并非单独成章的内容,而是散布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分立等法规条款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当上市公司实施特定的资本运作时,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会赋予他们现金选择权,即股东可以选择以一定价格将股票出售给第三方获取现金对价。这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一种机制,在实际操作中主要依据具体案例及当时法律法规要求来确定如何设置现金选择权。如果你想要详细了解,建议查阅最新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