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股票交易中确定开盘价的一种方式。规则如下:
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 - 9:25进行集合竞价。
9:15 - 9:20,投资者可以自由申报买卖单,也可以撤单。这个阶段行情显示的价格是前一笔成交价,并不是撮合价格。
9:20 - 9:25,投资者可以申报买卖单,但不能撤单。此时行情显示的价格是虚拟开盘参考价,能看到委买委卖情况。
系统会根据所有申报单,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能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格就是集合竞价成交价,高于成交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成交价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成交价的申报按申报顺序依次成交。
集合竞价能反映多空力量对比,为开盘走势提供参考。
集合竞价是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到9:25之间进行,这是股市开盘前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期间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单或卖单但不会成交,9:25分系统会根据最大成交量原则来确定一个价格即开盘价,并且所有符合条件的委托都会按照这个价格成交。
简单来说就是这段时间内交易所将收集所有的买卖订单,在最后一分钟内统一撮合处理。如果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按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成交;若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按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成交。对于同价位的买卖申报,则按进入交易所主机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新股上市首日,它的集合竞价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要关注交易所的具体规定。另外,参与集合竞价时要注意风险控制,不要盲目追涨杀跌。
集合竞价是股票交易中的一种开盘前交易方式,主要用于确定开盘价。在中国A股市场,集合竞价分为两个阶段:开盘集合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以下是集合竞价的基本规则:
1. 时间安排:
- 开盘集合竞价:通常在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进行。
- 收盘集合竞价:部分股票(如深市股票)在下午14:57至15:00进行。
2. 申报价格限制:
- 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10%且不得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对于新股和复牌股票等特殊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 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申报价格限制与开盘集合竞价相同。
3. 成交原则:
- 集合竞价期间,系统会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
- 价格优先:较高买入申报与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 时间优先: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先申报的优先成交。
4. 成交价格确定:
- 开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是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价格:
-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 如果有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
5. 未成交处理:
- 开盘集合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申报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 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申报将作废,不会进入下一交易日。
6. 特殊规定:
-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申报价格限制可能有所不同,通常不设涨跌幅限制。
- 部分特殊股票(如ST股)的涨跌幅限制可能与普通股票不同。
请注意,具体的规则可能会随着市场规则的更新而变化,因此建议投资者关注最新的交易规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