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印花税0.05%。
A股印花税是上交给我国财政部的,由证券公司代扣,单边征收,只在卖出时收取,买入时不收取。2023年8月28日起,股票印花税减半征收,由原来的0.1%降为0.05%。
印花税降低,股票投资者的交易成本随之降低。例如:投资者持有某股票十万股,在市价为10元的时候卖出,则他在卖出时需要交纳的印花税费100000*10*0.1%=1000元,如果印花税降低为0.05%,则卖出时只需要缴印花税100000*10*0.05%=500元。交易金额越大,印花税降低的影响越显著。
印花税下调,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使市场上的散户交易次数越频繁,市场更加活跃。同时,市场上的交易次数越频繁,会增加证券公司的佣金收入,对券商板块来说是一种利好,从而推动股市上涨。印花税的调整在短期对大盘的影响还是很明显的,印花税下调会导致市场大幅上涨。
港股印花税是上交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由证券公司代扣,双边征收,买卖双方在股票转让时均须分别缴纳每笔交易金额0.1%的股票印花税(不足1元按1元算)。
股票印花税在很多国际成熟股市是没有的,比如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股市免征印花税。
A股印花税为0.05%,单边征收,只在卖出时收取。
例如,投资者以每股10元价格卖出1000股,那卖出时收取印花税:10*1000*0.05%=5元。
港股也有印花税,买卖双方在股票转让时均须分别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缴纳每笔交易金额0.1%的股票印花税(不足1元按1元算)。
一般成熟的股票市场是没有印花税的,例如像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取消印花税。当前,我国的证券市场正逐渐与世界市场衔接,股票印花税也在逐渐降低。
我国股票印花税发展历程:
1、1990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其税率规定为对买卖双方各征6‰。
2、1991年10月,由于股市持续低迷,深圳市又将印花税税率下调为3‰,双向收取。
3、1997年5月,为平抑过热的股市,股票交易印花税由3‰上调至5‰,双向收取。
4、1998年6月,为了活跃市场交易,又将印花税率由5‰下调为4‰,双向收取。
5、1999年6月,为了拯救低迷的B股市场,国家又将B股印花税税率由4‰下降为3‰。
6、2001年11月,A股、B股印花税下调至2‰,双向收取。
7、2005年1月24日起,下调印花税率为1‰,双向收取。
8、2008年9月19日起,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征收印花税,对买入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9、2023年8月28日起,股票印花税减半征收,由原来的1‰降为0.05%,依旧是单边征收,只在卖出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