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一次最少买入100股。创业板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在卖出的时候,不足100股时应该一次性卖出。
创业板交易规则:
1、创业板开通条件
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不包括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2、交易制度
实行T+1交易,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3、交易时间
①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15-9:25,其中9:20-9:25为不能撤单的时间段。
②连续竞价交易时间9:30-11:30、13:00-14:57。
③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其中14:57-14:59为不能撤单的时间段。
④盘后定价交易时间15:05-15:30,盘后定价交易是指在创业板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交易日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市。
4、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0.01元人民币。
5、申报要求
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者其整数倍,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不足100股部分,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
限价申报:单笔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不超过15万股;盘后定价申报:单笔不超过100万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可采用大宗交易。
6、撮合成交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7、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20%。
对于无涨跌幅限制股票设有临停制度:当日盘中股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和下跌达到30%、60%,各停牌10分钟,复盘时间最晚为14:57。
8、限价申报
投资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创业板一次最少要买100股。
创业板要求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证券股票、基金等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其中,限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而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在我国股票以手为交易单位,股票最低100股起购。
1、主板:
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在卖出的时候,不足100股时应该一次性卖出。
2、创业板:
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在卖出的时候,不足100股时应该一次性卖出。
开通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3、科创板:
200股起购,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开通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4、北交所:
100股起购,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开通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5、新三板:
100股起购,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应一次性申报卖出。
创新层:申请开通权限前1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0万及以上(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基础层:申请开通权限前1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200万及以上(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