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并不会清零。
一、更换参保地社保转移
办理社保转移后,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个人账户当中的资金会全部转移到新参保地,缴费年限同样累计计算。
办理社保转移的条件是:1.在社保转出地已停保;2在社保转入地已参保,并且有缴费记录;3.跨省转移,女性需要小于40岁、男性需要小于50岁。
如果不经常进行社保转移,在多个城市交过社保的情况下,需要在哪里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领取和社保的关系标准为:最后在户籍地交社保,其它记录合并到户籍地,在户籍地按该地待遇标准领取养老金;最后参保地不是户籍地,但已交满10年社保,那么其它记录合并到最后参保地,在最后参保地按照该地待遇标准领取养老金;最后参保地不是户籍地,且未交满10年,则其它记录合并到最后累计交满10年的参保地,在最后累计交满10年社保的参保地按该地待遇标准领取养老金;若没有参保地累计交满10年社保,则其它记录合并到户籍地,在户籍地按该地待遇标准领取养老金。
二、居民社保和职工社保之间的转移
1.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或个人缴费中划入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部分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是,转入时按当年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了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费年限作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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