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从毕业之后开始还的。
详细解析如下:
一、还款日
一般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二、正常还款
在每年11月1日之后,借款学生就要开始着手还款事宜了,必须要在12月20日之前将应还款项存入国家开发银行为其开通的助学贷款专属支付宝账号或者指定的银行卡当中。
提醒:
最后一年到期还款日为9月20日,借款学生需要在9月20日之前还款(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提前还款
每年的1月至10月的1日至10日期间(11月是结息月,不受理还款),借款学生都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于申请当月的15日前将资金存进还款账户里,系统会于当月20日扣款,完成提前还款操作。
提醒:
如果是在16日之后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那利息将计算至次月20日,借款学生需要于次月20日前还款(其他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还有,如果借款学生选择在毕业前提前一次性还清,由于助学贷款是在毕业后才开始计息的,因此彼时不会产生利息,借款学生只需要偿还借款本金即可。
四、逾期还款
如果借款学生没有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按时还上款,出现了逾期行为。之后每月的1日至20日都可以操作偿还逾期欠款(11月逾期还款利息计算到12月20日)。
五、还本宽限期
助学贷款提供为期五年的还本宽限期,也就是说,毕业后的头五年,借款学生只需要偿还利息即可。等五年还本宽限期过去,届时再开始还本付息。
六、贷款展期
如果大学生毕业后选择继续攻读更高一级的学位,那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就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若在校期间合同到期偿还本金即可,注意贷款期限不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