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是“门诊特定病种”的简称,指的是病情相对稳定,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的慢性或重症疾病,门特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门特不需要另外缴费,只需要通过门特认定并且申请门特治疗就可以申请。
一、门特办理流程
1、向具备门特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2、向门特认定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若在该门特认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的参保人员无需提供,无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的参保人员可在该门特认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
3、填写门特登记表,上半部分由患者或家属填写,中间部分由医生填写并签字;
4、相关专业科主任按照门特诊断标准复核是否符合条件并签字确认;
5、参保人持申报资料交至客服中心;
6、医保部组织院内门特病种复核专家再次复录后录入医保系统;
7、相关手续办理成功后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的报销待遇了。
这里要注意,通过认定后超过6个月如果没有进行门特治疗或者中断治疗达到6个月以上,那么就要重新申请门特认定。
二、门特报销
门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总额-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X 报销比例
门特的起付标准有所区别。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四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报销后,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的再进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再依次报销城乡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门诊特殊病治疗报销的备案流程比较简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可“一站式”完成申报、备案、治疗、结算及待遇查询等手续,享受特殊病种有关报销政策,可以大大减轻就诊人的就医负担。
以上就是关于门特办理流程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