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医保并不是统一管理,各个统筹地区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存在差异,在此以湖南省长沙市医保报销比例进行举例:
一、职工医保
1、门诊报销
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起付线50,报销比例为6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积不能超过300元,在职职工的门诊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的门诊支付限额为2000元。
2、住院报销
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2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93%,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5%;在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为5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92%,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4%;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8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2%;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11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7%;在省部属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16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7%。
二、居民医保
1、门诊报销
长沙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校校医院或者医务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进行门诊报销,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报销比例为70%。
2、住院报销
长沙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在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82%;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65%;在省部属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为60%。
那么以上就是关于“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