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东方红3号年金保险条款如下:
1.投保年龄:0-70周岁;
2.犹豫期:10天/15天;
3.保险期间:终身;
4.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5.保险责任:
(1)年金:
第五个保单年度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给付基本保额;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按身故时的已交保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年金给付(差值为负数,则不再给付);
(3)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全残,按全残时的已交保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年金给付(差值为负数,则不再给付);
(4)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且同时满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且未满60岁时,豁免后期保费;
(5)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全残,且同时满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且未满60岁时,豁免后期保费;
6.其他权益:保单质押借款、保费自动垫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