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要求:
1、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4、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红筹架构、存在表决权差异企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6、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7、公开发行比例大于25%,如果发行后总股本大于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大于10%。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主要是为那些暂时达不到在主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设计。所以,上市条件也更为宽松,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主要以科技类公司为主。
创业板个股是在深圳交易所交易,股票代码是30开头。开通创业板权限要求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且参与证券交易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