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是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还是在缴纳地领取养老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目前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户籍地参保
如果该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在自己的户籍地,那么就需要在这个户籍地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或者进行退休登记,这样就可以按照自己户籍地的养老金计算报销来获得每月的养老金,比如说方某户籍在湖南省,同时在湖南省进行养老保险的连续参保,那么就直接按照湖南省的手续进行退休和领取养老金。
2、在户籍地之外的地区参保缴纳年限满10年
如果过该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不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并且在进行养老保险缴纳的地区的累计缴纳年限已经满了10年,那么就需要在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地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按照关系地的标准进行养老金的计算和按月领取养老金,比如说程某户籍在湖北省,但是在湖南省进行工作并且养老保险累积缴纳已经满10年,那么退休的时候就是按照湖南省的手续进行退休办理和领取养老金。
3、在目前非户籍地参保参保时间不满10年
如果该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没有在自己的户籍地,同时现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累计缴费年限还未满10年,那么就需要将现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会到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按照这个参保地的计算标准享受相关的养老金待遇,比如说刘某户籍在湖南,目前的参保关系在广东,但是在广东的缴纳时间累积不满10年,但是上一个参保地在福建,社保缴纳时间满10年,则需要把社保关系转移回福建进行退休和按照当地的计算标准领取养老金。
4、在多个非户籍地参保时间都不满10年
如果该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没有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并且在养老保险的缴纳过程中,每个曾经参保过的地区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累积都没有满10年,那么就需要把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有相应的账户余额一起归集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然后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比如说汤某户籍在湖南,但是在广东省、江西省、湖北省都工作过,每个地区的社保缴纳时间都不满10年,那么就需要把自己的社保关系转回湖南,在湖南退休和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