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英才少儿保险条款包括投保年龄、保障期限、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具体如下:
1. 投保年龄:年满20周岁-5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出生满20天至14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投保国寿英才少儿保险。
2. 保障期限:保至25周岁。
3.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18周岁,则可领取30%基本保额,作为成才保险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22周岁,则可领取30%基本保额,作为立业保险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25周岁,则可领取40%基本保额,作为安家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身故,可赔1.5倍已交保费;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身故,则保险公司可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同时保障终止;
(3)豁免保障:投保人在被保险人18周岁之前身故,而被保险人仍旧平安生存,则剩余保费可无需再继续缴纳,但是保障仍旧有效。
4. 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
(7)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而身故;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