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并非五年不还钱就可以不还了。
详细解释如下:
欠钱不还成为老赖后,一般是何时将欠款还清,即履行完还款义务,何时才能从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解除出来。
并不是一直欠款不还,拖的时间久了就没事了。要是欠款长时间不还,一旦被记作呆账,届时将产生更严重的不良影响。
而面对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债权方还很可能会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届时借款人名下财产很可能会被冻结、扣押、拍卖,用以抵偿欠款。
注意:
凡失信人名下的财产均可执行(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唯一住房、工资收入、存款、财付通/支付宝内财产、住房公积金、贵重金属、有价证券、基金份额、股票、股权、不动产、养老金、离休/退休金等等。
提示:
虽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一定期限,但那也是针对除欠钱不还成为老赖以外的情况。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主要有:
(一)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因第二种至第六种情形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期限为两年(若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纳入期限会延长一至三年)。而只要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
(四)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均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