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鑫相伴3.0终身寿险介绍包括投保年龄、犹豫期、保障期限、缴费方式、保额增长比例、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具体如下: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5周岁;
2、犹豫期:15天;
3、保障期限:终身;
4、缴费方式:趸交、3年、5年、10年;
5、保额增长比例:3.0%;
6、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在等待期9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未满18周岁的,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年满18周岁,缴费期满前,给付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年满18周岁,缴费期满后(含),给付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者的较大值;
若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给付已交保费;
给付比例: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2)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进入航班班机的舱门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时止, 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和 1000 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7、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