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在于本质意义不同、保障范围不同、赔付方式不一样、赔偿金的给付对象不同,具体详情为:
1、本质意义不同:团体意外险一般是团体以单位组合投保,主要保日常生活中遭受到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保障等,属于公司福利,直接赔付给被保人;但是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工作中,有意外或者职业病,由单位承担经济赔偿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
2、保障范围不同:以团体意外险而言,企业单位员工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烫伤、骨折、猫爪狗咬等等、还有些包括了猝死,团体意外险都可以进行赔付的。但是雇主责任险只保工作过程中和工作有关的事情时,类似于国家工伤保险之类的,赔付因意外导致的死亡、伤残或因工作关系患职业病产生的费用;
3、赔付方式不一样:团体意外险:保险金只能赔付给被保险人(即员工)本人或者被保险人法定的受益人。
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需按合同约定的赔付对象原则上是雇主或企业主,但也可以直接赔付给被保险人的员工,还可以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以及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人员。
4、赔偿金的给付对象不同:团体意外险就是赔偿给员工本人,但是雇主责任险是赔偿给单位,由单位再赔偿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