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免征额-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速算扣除数标准如下: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预扣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为16920 ;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为31920 ;
5、超过420000元6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为52920 ;
6、超过660000元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比如,小明2021年的工资,在减去免征额度及附加扣除、社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且另有年终奖10万元,共计60万元,速算扣除数为52920,则应交税=600000(应纳税额)*35%(适用税率)-52920?(速算扣除数)=157080元。